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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19-12-04 10:41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上海自考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均可办理上海自考免考手续来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

其中非自学考试上海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办理上海免考手续时申请免考的课程不超过一半。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申请上海自考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上海自考免考中涉及到的证书免考

1、上海自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其他免考根据《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京考自[1998]第2号)的有关规定,并经专业委员同意,台湾、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有关课程免考事项如下:在京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台湾、港澳地区和外国考生,可以选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4学分)、物流基础(课程代码:05363,5学分),补足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课(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选用供应链管理(课程代码:05380,4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5学分),补足商务管理专业(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今后由于计划调整带来的上述课程变化另行通知。